对于户口搬迁出去了,那么原来的土地是否还能够使你拥有所有权?确实对于户口搬迁这个问题来看,对于文件上面指出来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注意后续的问题。户口搬迁对于户口的问题,农村户口拥有农村里面各项福利 ...
对于户口搬迁出去了,那么原来的土地是否还能够使你拥有所有权?确实对于户口搬迁这个问题来看,对于文件上面指出来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注意后续的问题。 户口搬迁对于户口的问题,农村户口拥有农村里面各项福利和政策,那么搬迁出去之后,这些政策福利自然而然也会慢慢的减退。 土地使用权在本轮承包内。 对于搬迁出去的人来说,这些户口已经搬迁出去了,那么土地是否可以继续使用,那么根据相关的文件来看,它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但是继续使用的权限仅限于在本轮承包内,那么下一轮土地改革或者再次进行承包的时候,就会另当别论。 所以这个情况之下,如果你觉得搬迁出去能够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那么你可以搬迁,但是要考虑到以后对于这些农村里面的土地而言,你就要放弃使用权限了。 能搬迁出去还惦记农村那点土地。 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如果能够搬迁出去的情况之下,干嘛还要惦记着农村里面的这点土地呢? 农村里面这点土地最多能够种植粮食,要么出租的情况之下,一年能够拿到几百块钱一亩。 那么他还能干啥呢?基本上啥都干不了,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如果说能够搬迁出去的情况之下,就不要再惦记着农村里面的一亩三分地了。 因为这些土地对于你已经搬迁出去的情况,即使你可以拥有它的使用权,但是对于他你又能干什么呢?人不在这里,户口不在这里,迟早都要被回收回去的。 下一轮承包分配就没你什么事了。 当你把户口搬迁出去的时候,又想占有别的城市里面的资源,又想占有农村里面的福利,这个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被允许的。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对于这个问题来看下一轮承包分配就没有你什么事了,因为对于这个问题来看下一轮的承包分配基本上都会依据人口,依据农村户口进行分配的。 所以这个问题对于目前来说,如果你不能够坚持到下一轮承包土地的时候,这种情况多数你的土地在下一次改革开放或者说土地改革当中会逐渐失去你的使用权。 @宜宾荣哥 三农领域创作者 在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农民只有经营土地的权利,如果你巳经农转非了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如果迁出后户口性质没有变,那么根据自愿原则。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26条规定: 1、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 2、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的,应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土地经营权或充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将耕地交回发包方。如不交发包方可以收回土地。 4、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土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好货测评 荆州市富祥畜禽养殖家庭农场饲养员 三农领域创作者 一般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归我们的全体公民,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农村户口转出去以后,村里可以对原来土地的时行确权登记。 一。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脚步的加快,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都转向了城市,并在城市安家落户,因此有一部分也人在农村的户口也随之迁出。那农村户口迁出后,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吗? 二。也许很多农村的村民朋友们都不明白,其实宅基地的所有权不是属于我们村民自己的,而是属于村集体的,而我们农民只有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利,也就是说,你只有农村户口才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利。我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在城里买了房子,因为孩子上学的问题就把户口签了出去。结果村长就把我原来拥有的土地分给了别人,只要房子是你的就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利。也可能大家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是城镇户口,面对这样的情况,其实子女只有继承权。继承过来的房子,你也是不能够进行重建的,当这个房子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了。 三。那么,如果农民土地确权之前将全家户口迁入到了城市,已经转成了非农户口时,那么土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四。目前土地确权除开承包耕地确权之后,宅基地以及房屋确权也非常重要,非农户户口居民的宅基地、房屋是合法取得,且其产权没有变化,经过农村集体出具证明无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清溪渡 这个事在中国不同地区就会有不同集体最终处理办法,但总的政府层面主导的意思就是下面: 1.迁出农村户口工作人员,没有享受集体征收土地款的分配资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迁出农村户口工作人员,已经没有本集体... 3.确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首要的因素是户口。既然户口已经迁出,那就不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我们村的规则就是,户口迁出土地还没有按时间及时清理出的还在此人名下的,分一半处理,其余归集体共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