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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中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开公司,而聘用在管理岗位、或具有领导职务的专技人员则不可。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
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第十条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并要求相关部门出台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发【2018】32号)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明确了科研人员离岗创新的实施细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创新创业主要分四种形式:
一是离岗创业办企业;二是兼职创业、在职创办企业;三是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四是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前两种创新创业的方式就是创办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开公司。
各省均按照相关要求出台了相关政策,山西先后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11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36号)对开办公司都有了明确规定。
所以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开办公司的。
而对于管理岗位、及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却不可以。这段时间,省委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行动,要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副科以上干部全部写承诺书,保证自己没有入股,对于入股的要按照时限要求退出。所以更别说自己进行创业开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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