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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要求他老婆和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钱,有可能让他老婆还钱,但是让他儿子来还钱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下面从法律上说说原因。
一、为什么可以要求他老婆和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不管这个欠债人的债务是自己的个人债务,还是他与其子的夫妻共同债务,都有还款义务,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只要欠债人有遗产,他的老婆和儿子是欠债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他的老婆和儿子继承了遗产,就有义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没有只继承遗产,不承担债务的道理。
当然,如果他老婆和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也就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让他老婆来还钱?
只有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时,其妻子才有义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死亡,其妻子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仍然有还款义务。
那么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种情况是夫妻两个人签字所欠的债务,既然题主说的是欠债人死亡,那肯定不属于这两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包括为夫妻共同生活、消费,为抚养儿女、赡养老人等所欠的债务。
第三种情况,是夫妻二人为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种地所欠的债务等。
但是第二种、第三种情况,都需要债权人举证来证明,而对于债权人来说,要举证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建议如果债权人要借钱给别人,最好要求夫妻两个人一起签字,以免将来举证困难。
三、为什么儿子基本不可能还钱
现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父债子还的规定,只要是成年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都是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替别人偿还债务,不管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果欠债人死亡了,只要儿子没有继承遗产,就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来替父母偿还债务。
当然,如果儿子愿意承担,属于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没有任何人有权说不能还。
总之,对于债务,债务人是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包括遗产来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死亡,在遗产处理完毕后,没有其他财产,债务没有清偿完毕的,债权人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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