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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抵触。根源在于她们认为生孩子是为了男人,所以把婚姻中付出的辛苦全部算在男人的账上,于是对男人提出高要求作为补偿。什么是高要求呢?一是男人的条件明显高于自己,例如自己月薪三千却要求对方月薪两万以上;二是男人乐意更多付出,例如婚前购买更好的房(甚至变更所有权)、更好的车、支付更多的彩礼,并承诺婚后工资上交、家务全包……
如果男人不满足要求,就会认为婚姻得不偿失。所以,她们不是抵触婚姻,而是抵触“得不偿失”的婚姻。麻烦在于如果满足了她们的要求,男人又会觉得自己严重吃亏而抵触婚姻。
之所以产生上述思想上的障碍,是因为对婚姻缺乏理性的认识,可能还受了极端女权的不良影响。只有确定自己是一个精神独立的人,然后把婚姻看作合作抚养孩子的契约关系,而不是“给男人生养孩子、换取男人提供后半生的幸福保障”,才能消除思想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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