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些年我家曾经雇用过的一个服务员,因为得了尿毒症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最终导致死亡。从他老公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极其丑陋冷血的一面,如果她老公能够待她好一些,也许会是另一个结局。
丑陋一:误会多花钱,把她打的鼻青脸肿!
2000年的时候,家里开的商店(那会不叫超市)比较忙,所以需要雇一名服务员打下手,开始雇了一个因为偷东西被辞退了。后来雇了一个阿姨干活麻利、大咧咧的性格,与我爸妈关系相处的很融洽!
28岁没有孩子,平时自己一个人生活,老公在俄罗斯打工年底才能回来。当时她还天真的跟我爸妈说她老公给他留了五千块钱让她随便花。
前些年我们那的很多男人都去俄罗斯打工挣钱,一个月最少三四千块,这比我们本地的工资要高出一大截。记得当时我家每个月给阿姨开300块的工资,那时候消费非常低,足够自己一个人吃喝了。
年底的时候老公“如她愿”的回来了,第二天阿姨没来上班,我爸妈以为是“小别胜新欢”想在家陪陪老公,毕竟一年没见面了。
可第三天鼻青脸肿的来上班了,给我妈心疼够呛,怎么刚回来就闹别扭了呢!
她跟我爸妈说:他老公打工之前给她留了五千块作为生活费,当时允诺随便花,再加上她挣得5个月工资1500元,她老公一共去了10个月出头,回来发现只剩1200多,平均下来每个月花了500多块,这还了得?说她太败家了,上来就是一顿毒打!
打完以后她老公质问为何花这么多钱!后来仔细核算发现,她的1500元工资根本没动,在下面压着呢,再除去买了3吨煤、一车烧火木头和电费的800多元,实际上每个月吃喝费用才花了200多块。
通过这件事,我爸妈对她老公的印象急转直下,这是个什么人呢!
丑陋的地方:明知自己媳妇舍不得花钱,所以才“大胆”的允诺随便花。夫妻俩将近一年没见面,还没具体弄清事实就打人。何况媳妇还挣着钱呢,打完后简单的哄一哄、道个歉这事就算过去了。就算你媳妇在家一分钱不挣,真的每个月花500也不算太多!
阿姨得尿毒症,丈夫怕花钱不给医治!
过完年他丈夫就不去俄罗斯了,因为合同正好到期了,在我们当地储木场干点零活。阿姨则继续在我家做服务员,说是服务员其实更像杂工,收拾卫生、摆货、卸货、做饭等等。
过了一段时间我爸妈发现阿姨的脸色不好还有点浮肿,让她去看看医生,她总是满不在乎的说没事。又过了大概俩个月,直到严重到出现呕吐、排尿困难、尿血等症状已经无法正常工作才去医院检查,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她老公都没陪着去,说是工作忙没时间。结果是尿毒症晚期!
医生的意思就是除了换肾没别的办法,她老公一听是这样的结果,态度很明确,换肾既没钱又没肾源,医治属于浪费钱,可以给多做点好吃的。
后来阿姨的亲妹妹的经过配型符合换肾标准,有了想给姐姐一个肾的想法,可这个想法直接被妹夫否决了,她们孩子才刚满周岁,一旦换肾身体必然大幅削弱,非要换只能离婚。
后来阿姨妹妹还是向丈夫妥协了,放弃了换肾的想法。最后征得丈夫同意,去姐姐家照顾了一段时间。后期的时候进食都困难了,她老公的最大施舍就是给做点吃的,可那时候怎么能吃的下呢!
后来才知道阿姨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冬天穿单鞋,棉裤也太薄,这么年轻,病应该是从凉上得的。阿姨父母走的早,如果她老公平时多一些关怀也许就不会得这个病,或是全力救治最起码可以适当延长她的寿命,哪怕让她的内心温暖一些。
当时的透析费用可能比较贵,所以他老公根本就没这个想法,觉得也就是晚几天死,没必要浪费钱。
从去医院发现尿毒症晚期到死亡也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本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有更多的可能,但因为老公的过于冷漠,使得阿姨的生命早早终结!
“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话对他老公并不适用,自己的妻子得了重病本应全力救治,竟因为怕花钱而放弃救治,他没有男人的责任与担当。也愧对人家喊你“老公”二字!钱没了可以再挣,命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还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吗?
尸骨未寒另娶新欢,继续家暴致人死亡!
距离阿姨死亡不到一年的时间,阿姨的“老公”又找了一个女人过日子,这应该算尸骨未寒吧,据说连结婚证也没领就在一起搭伴过日子了。
这种冷血的人跟谁也没法好好过日子,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拿着擀面杖击打对方的头部,导致对方颅内出血最终死亡。
虽然不是直接要杀害对方,但毕竟导致对方死亡,最后好像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十几年。
后来街坊邻居们说这个男人可能是“克妻”,虽然这是一种谣传。但两人女人都是间接或直接因他而死亡,这样的恶人判他十几年都算轻的,现在可能都已经出来了吧,也许做了这样的恶根本就出不来!!!
“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也许只适用于刚出生的人群,部分人在成长以及进入社会这个“大染缸”的过程中,可能因为遭遇了很多不公平的对待,再加上没有人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使得他们的性格变得扭曲、邪恶和冷血。
像阿姨老公这样邪恶的人应该不多见见,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冷漠。总之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希望每个人都能对他人友善一点,这样整个社会的爱就会多一点,也许悲剧就会少发生一些。
|
|